云南師范大學2021年接收推免生辦法
為更加充分地發揮推免在人才選拔中綜合全面、公平自主的優勢,推動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學發展,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教學〔2006〕1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3〕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一、 組織與領導
(一)學校成立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分管研究生招生的副校長任組長,校保密委員會主任、校紀委書記任副組長,成員由紀委監審處、保密委員會辦公室、校團委、研究生院、教務處、研究生部、計財處、就業處、校醫院負責人組成,其工作職責是負責全校推免工作的統籌協調,制定推免工作辦法,確保推免生質量,維護推免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研究生院承擔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負責具體組織及服務工作。
(二)各學院(含中心、研究院、所、實驗室,以下統一簡稱為“學院”)成立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及接收考核組,負責組織本學院的接收等工作。
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各學院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院長擔任,成員應含相關碩士點負責人等。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應明確責任與分工,密切配合,確保推免工作順利進行。
接收考核組可由若干考核小組構成,考核小組中專家成員原則上應具有相關學科副教授以上職稱,原則上不少于5人。
(三)推免工作實行校、院二級管理,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學院第一責任人。
二、 招生專業
我校2021年接受推薦生專業目錄詳見《云南師范大學2021年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專業一覽表》(附件1)。我校將根據實際報考情況對接收人數進行調整。
三、報考條件
(一)獲得本科學校推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二)政治思想表現好,品德優良,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三)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考試作弊、剽竊他人學術成果以及其他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四)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優異,無不及格或重修科目,學術研究興趣濃厚,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科研能力。
(五)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體檢要求。
(六)體育專業(有突出貢獻的高水平運動員除外)及藝術專業的推免生英語須通過三級考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其他非英語專業的推免生英語必須通過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425分以上(含425分);英語專業的推免生必須通過英語專業四級考試。
三、申請材料
(一)學生證、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
(二)本科三學年成績單(教務處原件)。
(三)英語等級考試成績單復印件。
校外學生的材料于復試當天提交。考生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須真實準確,若弄虛作假,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擬錄取資格。申請材料提交后不再退還。
四、申請和接收程序
(一)9月28日后,推免生(包括本校和外校)在“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開通時間以研招網http://yz.chsi.com.cn公布為準)中填報志愿(報名時須填寫基本信息、上傳電子照片、支付報名費等)。
(二)我校各學院在系統中審核報考信息、發送復試通知短信。推免生應及時在系統中接受復試通知,并按通知要求參加考核和體檢。
(三)復試結束后48小時內,我校在“推免服務系統”中給通過復試并同意接收的推免生發放待錄取通知。推免生須在待錄取通知要求的時間內在“推免服務系統”中進行確認。
五、接收考核
(一)接收考核在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接收考核小組負責實施。
(二)接收考核的考核形式、要求、成績計算方法與推薦考核一致。
(三)接收考核主要以專業面試的形式進行,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增加筆試或其他形式的考核,是否加試及加試科目數由學院根據實際確定。
(四)專業面試主要考查推免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是否具備作為碩士研究生培養的素質等。
(五)專業面試命題數量為面試人員的2倍以上,面試時由學生隨機抽題作答,每人作答時間為15分鐘以上。
(六)成績計算方法。
無加試:綜合成績=專業面試成績。
如有加試,加試科目滿分應為100分。
加試1門:綜合成績=0.5×加試科目成績+0.5×專業面試成績。加試2門:綜合成績=0.5×(加試科目1成績+加試科目2成績)/2+0.5×專業面試成績。成績保留2位小數四舍五入。
(七)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學生不予接收。
(八)學院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推免接收名單。
(九)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十)學校公示推薦結果,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十一)學校報上級部門審核。
六、工作紀律
(一)推免工作要在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學院要切實落實集體議事和集體決策制度。
(二)實行紀檢員交叉監督機制。
(三)實行考場告示機制。
(四)任何部門或個人都不能對學生作不負責任、違反規定的承諾,否則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五)凡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參加推免的教師不得參加,要提前回避。
(六)對在招生工作中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的學院及工作人員,一律按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將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對在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考試作弊的學生,一經發現,即取消推免生資格,已經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
(七)嚴禁任何部門和工作人員舉辦或參與舉辦考試招生輔導活動,嚴禁向社會培訓機構提供考試招生輔導活動場所和設施,嚴禁委托社會培訓機構進行考試招生輔導培訓、招生宣傳和組織活動,違反規定的要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
(八)各學院要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積極推進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
七、其他
(一)有以下情況之一者,經查實即取消推免復試及錄取資格:
1.考試作弊、剽竊他人學術成果以及違法違紀受處分。
2.不能按時畢業或獲得學歷學位證書。
(二)考生可與各學院聯系咨詢相關事項,詳見《云南師范大學2021年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招生工作聯系方式》(附件2)。
(三)按照國家政策,學校通過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三助崗位、綠色通道等制度,建立了多元獎助體系,支持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完成學業,提高碩士研究生待遇水平。我校獎助學金詳細情況如下:
http://zsb.ynnu.edu.cn/info/1013/1204.htm
(四)監督舉報電話:
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0871-65910081;
紀檢處:0871-65911669。
特殊情況由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八、聯系方式信息
學校代碼:10681
學校名稱:云南師范大學
學校地址:昆明市呈貢區聚賢街768號
聯系部門: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聯系人:曾老師 王老師
郵編:650500
電話:0871-65910081(兼傳真)
網站:云南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網
網址:http://zsb.ynnu.edu.cn
本辦法由云南師范大學負責解釋。
附件1 云南師范大學2021年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專業一覽表.doc
附件2 云南師范大學2021年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招生工作聯系方式.doc
云南師范大學
2020年9月14日
來源:https://zsb.ynnu.edu.cn/info/1013/15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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