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普洱市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公證處緊缺人才招聘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6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2016〕182號)等有關規定,為順利做好2020年寧洱縣公證處緊缺人才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應屆普通招生計劃本科及以上畢業生(“應屆畢業生”指2018年、2019年、2020年的畢業生);
2.通過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C證及以上);
3.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2002年5月1日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專業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具體條件詳見招聘簡章)。
(三)戶籍要求:不限。
(四)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況
1.2020年5月1日前已被普洱市組織、人社部門批準錄用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聘用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無論是否辦理辭職手續);
2.2020年5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級事業單位通過緊缺人才招聘已簽訂就業協議的畢業生;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的非2020年畢業生(含在讀的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現役軍人;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在普洱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因浪費考錄資源被禁考人員, 尚在禁考時限的被禁考人員;
7.具有法律規定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
緊缺人才招聘2人,具體招聘崗位詳見《2020年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公證處緊缺人才招聘簡章》(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采取郵箱報名和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郵箱報名
(1)報考人員將相關信息、簡歷和相關證明材料投到指定郵箱(nesfjbgs3232455@163.com),經初審后按招聘方式和程序另行通知相關人員參加應聘。報考人員需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個人信息,提供相關簡歷。因個人填寫的信息、提供的簡歷和證明材料有誤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責任。對于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即終止或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按照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郵箱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24:00止,以收到郵件的時間為準。
(3)提交材料:應聘人員將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2020年畢業生開具院校證明材料,需說明姓名、入學時間、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學歷等考生基本情況并蓋有學院或學生處公章)、崗位報名表、個人推薦表、法律職業資格證書(C證及以上)、本人在校期間學習成績證明等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打包發至郵箱,待初審通過進入面試前提交所有證件及證明材料原件進行審核方可進入后續招聘環節,具體時間由招聘領導小組另行通知。
2.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6月30日,周一至周五(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寧洱縣司法局(普洱市寧洱縣寧洱鎮鳳新街77號)
(3)由寧洱縣司法局安排專人收取報名人員的推薦材料、本人簡歷及相關信息材料。
(4)提交材料:應聘人員持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2020年畢業生開具院校證明材料,需說明姓名、入學時間、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學歷等考生基本情況并蓋有學院或學生處公章)、崗位報名表、個人推薦表、法律職業資格證書(C證及以上)、本人在校期間學習成績證明等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參加報名,所有證件及證明材料須驗原件并交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材料以電子版的方式,壓縮后發送到指定郵箱,一經發送不允許修改相關報送信息,二次投遞無效。
(二)資格審核
1.資格審核方式采用人工審核的方式進行,考核領導小組對報考人員的學歷、專業、學習經歷等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按不低于1:3的比例擇優確定人選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未達到1:3比例的,須按程序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2.2020年畢業生持學校開具的證明參加報名和審核,待正式畢業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崗位要求提供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原件到用人單位進行復核,如畢業后不能提供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原件的,則不得進入后續招聘環節。
3.資格審核解釋權: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三)面試
1.面試方式:專業知識測試。
2.面試內容:根據崗位工作特點和要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保密和優質等有關規定準備面試題目,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及專業知識應用等方面的能力。面試時,主評委向每位考生提問3-5道題目,考生逐一回答問題至全部結束,每位考生面試時間25分鐘內,評委根據考生答題情況評分。
3.評委組成:設1個評委組,評委為7人(主評委1人,評委6人),抽調司法系統業務水平高、面試經驗豐富、責任心強、公道正派的人員擔任。
4.面試成績計算: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每個要素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取平均值計算出每個要素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各要素得分相加后計算出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
如出現面試成績相同情況,則按規定對并列人員進行加試。
7.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在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及以上人員中,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人員進入后續招聘環節;面試成績未達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參與后續招聘環節。
8.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簽訂就業協議
面試結束后,應聘人員按規定與寧洱縣公證處簽訂就業協議(含補充協議)。
(五)考察
簽訂就業協議(含補充協議)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學籍檔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C證及以上)等證件原件,由寧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寧洱縣司法局進行復核,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學習教育等方面的情況,無異議后進入體檢。(考察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體檢須開展吸毒人員的排查檢查,吸毒人員一經確認,不予聘用。
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體檢醫院為寧洱縣人民醫院;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按規定進行一次復檢,復檢醫院為市人民醫院或市中醫醫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未及時按要求完成體檢的,取消其體檢資格。
(七)遞補事項
招聘過程中,因資格審核不合格、應聘人員放棄、考察和體檢不合格等,出現崗位空缺的,由緊缺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是否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原則進行遞補。自愿放棄人員需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放棄承諾書。
(八)公示
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寧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的,可以向寧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寧洱縣司法局和寧洱縣紀檢監察部門進行實名反映。
(九)聘用
公示期滿后,沒有影響聘用情形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為六年(含試用期一年)。聘用人員于規定時間前報到上崗。
四、其他事項
(一)聯系人及電話:寧洱縣司法局 李顏剛(0879-3232035 、13908798606)
(二)查詢網站
寧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ne.gov.cn/
(三)其他要求
1.就業協議(含補充協議)一旦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有權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并承擔違約經濟責任。
2.應聘人員應保障通訊工具通暢,以便招聘單位與其聯系招聘事項;因應聘者個人原因無法與其聯系,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自行負責。
3.聘用人員按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與用人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后即被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員按國家政策享受在職在編人員待遇。首次聘用合同期限為六年(含試用期一年)。
五、紀律監督
(一)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二)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所有參加本次招聘活動的工作人員涉及履職回避情形的,按規定進行回避。
(三)本次招聘由寧洱縣人大、政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人員進行全程監督,堅持公開、公平、公正、透明,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
(四)資格審核貫穿緊缺人才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應聘者有違規違紀、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考崗位條件等情況的,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一經查實,隨時終止、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應聘者對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六、本公告由寧洱縣司法局負責解釋
附件:1.2020年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公證處緊缺人才招聘簡章
2.2020年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公證處緊缺人才招聘報名表
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司法局
2020年5月29日
附件【附件1:2020年寧洱縣公證處緊缺人才招聘簡章.xlsx】
附件【附件2:2020年寧洱縣公證處緊缺人才招聘報名表.xlsx】
2020年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公證處緊缺人才招聘簡章 | |||||||||
主管部門 | 用人單位 | 崗位名稱 | 招聘人數 | 專業 | 學歷 | 戶籍 | 年齡 | 其他 | |
學歷性質要求 | 學歷要求 | ||||||||
寧洱縣司法局 | 寧洱縣公證處 | 管理人員 | 2 | 二級目錄:法學類;專業:不限。 | 應屆普通招生計劃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18至35歲 |
通過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C證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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