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1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7號)要求,現就云南考區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總體要求 2021年上半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1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7號)要求,現就云南考區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總體要求
2021年上半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全程實行告知承諾制。根據承諾制要求,報考人員須承諾填報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確認本人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并承擔不實承諾的相關責任。
本次考試加強報考人員屬地化管理,
報考人員現工作地或戶籍地須在云南省區域內,滿足其一,并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可以在云南考區報考。考試管理部門將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公安機關等部門,嚴格核查報名材料,嚴厲打擊有組織的跨區域團伙作弊、高科技作弊及替考等行為。
二、考試時間、科目及地點
(一)考試時間與科目
日期 |
類別 |
時間 |
科目 |
語種 |
6月
19日 |
口譯 |
9:00-10:00 |
三級《口譯綜合能力》 |
英、法、日、阿、葡 |
10:30-11:00 |
三級《口譯實務》 |
英、法、日、阿、葡 |
10:30-11:30 |
一級《口譯實務》 |
英、法、日、阿、葡 |
13:30-14:30 |
二級《口譯綜合能力》 |
英、法、日、阿、葡 |
15:00-16:00 |
二級《口譯實務》(交替傳譯) |
英、法、日、阿、葡 |
6月
20日 |
筆譯 |
9:00-11:00 |
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 |
英、法、日、阿、葡 |
13:30-16:30 |
一、二、三級《筆譯實務》 |
英、法、日、阿、葡 |
所有科目均為電子化考試(即機考)。《口譯綜合能力》科目考試采用應試人員聽、譯并輸入的作答方式,《口譯實務》科目采用應試人員聽、口譯并現場錄音的作答方式。筆譯應試人員使用鼠標、鍵盤進行輸入作答。
同語種同級別的《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兩科目考試連續組織,
兩科目間隔期間應試人員不得離場。
(二)考試地點
考試具體地點、筆譯考試具體考試時間(批次)以準考證為準。
三、報名條件
(一)報名要求
報名參加一級翻譯考試的人員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相關規定,恪守職業道德,須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已取得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或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已評聘專業翻譯職務。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一定外語水平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二、三級翻譯考試。
(二)免試一科條件
已取得二級口譯(交替傳譯)合格證書的人員,在報考二級口譯(同聲傳譯)考試時,可免試《口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譯實務(同聲傳譯)》科目考試
在讀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含應屆畢業生)報考二級翻譯考試時,可免試《口(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截至2020年底,全國259所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見附件1。
四、報名時間及流程
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限內,進行網上注冊、報名、繳費。
(一)報名時間
1.報名時間:4月13日09:00—4月 20日17:00;
2.繳費時間:4月13日09:00—4月 22日17:00。
(二)報名網址
網址為:
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或zg.cpta.com.cn/examfront(報名登錄界面)。
(三)報名流程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本公告,按系統提示選擇“云南省”填寫報考信息。
1.網上注冊
之前從未在中國人事考試網注冊的報考人員,須提前完成注冊。已經在中國人事考試網注冊過的人員無需重新注冊,使用原賬號登陸報考。注冊流程如下:
(1)在報名登錄界面,點擊登錄按鈕下方“新用戶注冊”,進入報名協議界面,認真閱讀并接受報名協議。
(2)閱讀“注冊須知”后點擊“下一步”按鈕,進入注冊信息錄入界面,按照要求錄入數據,完成后輸入驗證碼,點擊“提交”按鈕,再次確認個人信息,驗證無誤后完成注冊信息錄入。
(3)報名系統自動核驗報考人員身份信息、學歷學位信息,核驗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
(4)上傳個人照片,此時上傳的照片將直接用于制作資格證書,
一經上傳完成不得修改。照片文件上傳前,要使用“全國資格考試網報平臺證件照片審核處理系統”按要求處理(此軟件在中國人事考試網首頁“工具下載”欄目下載;只有審核工具軟件處理生成的照片才能識別上傳,使用其它軟件處理的照片無法上傳至報名系統;已注冊考生的非白底照片可繼續使用,新注冊報考人員須按新規提交白底照片)。
注冊完成后,報考人員須保管好本人的用戶名及密碼,以防影響報考及后續流程。
2.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使用本人注冊的賬戶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選擇考試項目和報名省市后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流程如下:
(1)仔細閱讀相關公告和提示信息,確定自己符合所有報考條件后進行信息填報。
(2)報名信息填報,要如實、準確填寫本人信息。
(3)
選擇是否使用告知承諾方式,如選擇不使用或選擇使用后撤回,將無法再改回告知承諾方式報名,須進行人工核查。需進行人工核查的考生請做好核查準備,接通知后按指定方式
、時間
、地點準備要求的材料進行人工核查。
(4)核對信息無誤后再進行“確認”操作,信息確認后,報考人員將無法自行修改報名信息。
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應根據本人報名至考試時固定的居住地就近選擇“州(市)”和“核查點”。
3.網上繳費
通過報名系統自動核驗后即可網上繳費,確認已繳費即視為報名成功。根據《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費收費標準有關事項的函》(云發改收費函〔2019〕275號)規定,筆譯考試收費標準為:《筆譯綜合能力》科目每人61元,《筆譯實務》科目每人65元。口譯考試考試費標準為:三級口譯每人每科170元,二級口譯交替傳譯每人每科180元,一級口譯每人每科380元,同聲傳譯每人每科480元。
4.準考證打印
6月14日起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準考證。
(四)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盡早注冊或完善注冊信息,并認真閱讀和知曉《報考須知》,以及本考試相關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考試實施辦法中關于考試報名條件的規定。報名時有義務如實提交本人相關信息,并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不允許代為承諾。
2.首次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完成用戶注冊,網上報名系統在線核驗報考人員身份信息、學歷學位信息。提交注冊信息24小時后可登錄報名系統報名,如有未完成核驗的項目,報名時會有相應的提示信息,須待核驗完成后方可報名。
報考人員必須在報名前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
3.已注冊的報考人員不需重新注冊,但報考前應提前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補充完善相關信息,報考人員提交補充信息24小時后可登錄系統報名,如有未完成核驗的項目,報名時會有相應的提示信息,須待核驗完成后方可報名。
報考人員必須在報名前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
4.
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驗不通過的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期間,完成報名信息填報后,上傳與本人填報信息一致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電子照片。
5.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現工作地或戶籍地在云南省區域內的人員方可報名參加考試。資格審核部門通過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對報考人員的戶籍、社保及工作單位等信息進行核查。發現不符合“報考人員屬地化管理”情況的,按虛假承諾處理。
6.
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須進行現場資格核查?,F場核查地點:網上報名選擇的核查點?,F場核查時間:4月13日上午09:00至4月20日下午17:00(具體時間和電話可在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人事考試專欄執業資格考試欄目查詢)。現場核查需準備的材料:(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2)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云南考區報名誠信承諾書(見附件);(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4)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提供免試條件相對應的證明材料。其余考生如未接到單獨通知,報名期間無需到現場核查。
7.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核查部門要求辦理相關事項的,按報名無效或成績無效處理。確認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8.
對免試一科的在讀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不再要求提供在讀證明材料。此類考試成績合格人員,統一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同國家外文局核驗、確認免試資格。發現有虛報情況的,按規定嚴肅處理。
五、成績管理、公示及證書領取
(一)成績查詢
考生可于考后60日內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查詢成績,成績公布起始時間以該網站時間為準。
(二)成績管理
此項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翻譯專業資格(水平)筆譯、口譯考試的人員須一次通過全部應試科目。
考試成績達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取消考試成績:
1.填報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信息或填報虛假信息的;
2.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現場資格核查的;
3.無法在規定時限內提供相關材料的;
4.其他按規定不應給予達標認定的。
(三)公示
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將在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人事考試專欄(http://hrss.yn.gov.cn/ynrsksw)公示,公示期間集中接受監督舉報。同時,還將抽取部分人員進行現場資格核查。
(四)證書領取
證書領取方式分為郵寄領取和現場領取。公示期滿,選擇郵寄領取證書的人員自行登錄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人事考試專欄(http://hrss.yn.gov.cn/ynrsksw)左側“網上考務”欄目中的“證書辦理”按鈕,選擇證書郵寄。在規定時間內未選擇證書郵寄的,由本人到報名點現場領取證書,不得由他人代領。
六、資格核查
資格核查貫穿報名、考試、證書辦理及執業等全過程,考試管理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將通過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社保數據比對、現場核查等方式對報考人員填報的戶籍、學歷學位、工作單位等信息進行核查,核查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和屬地化管理要求。在核查工作中,如需報考人員提供相關材料進行驗證的,報考人員須予以配合。
報名結束至考試前,核查不通過的,報名無效;考試成績公布后,核查不通過的,成績無效;領取資格證書后,經查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屬地化管理要求的,證書無效。
對不實填報、虛假承諾、違規參考等行為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接受“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失信人員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七、考試大綱
2021年版翻譯考試各語種、級別、科目的考試大綱已在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網(http://www.catticenter.com)公布,可聯系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出版集團云南代理發行站(聯系電話:0871—63623329)。
八、重要提示
(一)考試所有信息均以官方網站發布的為準,考試公告及有關通知或安排發布的官方網站為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人事考試專欄(http://hrss.yn.gov.cn/ynrsksw),網絡報名和成績發布官方網站為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
(二)申領健康碼。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要求,考生應主動申報個人健康狀況,在手機上申領本人的“云南健康碼”??荚嚂r需持綠色健康碼進場,并配合考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云南健康碼”為黃碼人員,持考試前7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原件方可進入考場;“云南健康碼”為紅碼人員,不得進入考場;一個月內有高風險、中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人員,持考試前7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原件方可進入考場;一個月內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員,須提供入境14天隔離證明和考試前7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原件方可進入考場。
考生應做好自我防護,在考前兩周內,應盡量避免離開考點所在地區,尤其應避免跨省流動,導致健康碼異常,為正常參考帶來不便。
應試人員須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參加考試,有關要求請及時關注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人事考試專欄”(http://hrss.yn.gov.cn/ynrsksw)。
(三)報考人員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四)應試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規則,嚴守考試紀律,自覺誠信參考,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為。
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應試人員考試中要保護好自己的答題信息,防止被抄襲。
(五)應試人員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與報名時一致)進入考場。翻譯考試應試人員須提前30分鐘到達考場。遲到口譯應試人員不得進入口譯考場;口譯考試期間,應試人員不得提前離場。遲到5分鐘以上的筆譯應試人員不得進入筆譯考場;筆譯考試開考2個小時內,應試人員不得交卷離場。
(六)應試人員應考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可另行攜帶紙質中外、外中詞典各一本。除上述物品外,嚴禁將各類手表和各種記錄/存儲/計算/通訊等功能的用具(如各類手機、電子手環等)、與考試相關的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否則按違紀處理。
(七)本次翻譯機考支持的輸入法有:中文(簡體)-微軟拼音輸入法、中文(簡體)-極點五筆輸入法、中文(簡體)-搜狗拼音輸入法、英語(美國)、日語(日本)-Microsoft IME、日語(日本)-百度輸入法、法語(法國)、法語(加拿大)、阿拉伯語(埃及)、俄語(俄羅斯)、德語(德國)、西班牙語(西班牙,國際排序)、朝鮮語/韓國語(朝鮮語)-Microsoft IME &朝鮮語、葡萄牙語(葡萄牙)-葡萄牙語、葡萄牙語(巴西)-美國英語-國際。
(八)在口譯考試開始作答之前,應試人員須測試并確認考試設備錄音、播放、輸入等功能是否運行正常?!犊谧g實務》科目考試結束后,應試人員須確認其作答錄音是否正常等。
(九)應試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通過模擬作答系統提前熟悉考試作答界面、考試流程等。
(十)考試過程中,應試人員須嚴格遵守機考系統列明的考場規則、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試機故障、網絡故障等異常情況,應聽從監考人員安排。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難以提前防范的因素致使考試無法正常完成的,應試人員可申請免費參加下一次同語種、同級別、同科目的翻譯考試。
(十一)報考人員提交的個人聯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機號碼、電子郵箱、詳細通信地址等),將作為本考試文書(包括但不限于各種通知、告知、處理決定等)經本人確認可收悉的送達地址。相關文書發送至送達地址,即視為送達。個人聯系方式發生變更的,須及時登錄報名系統修改聯系方式信息。
(十二)報考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有關規定,給予其當次該科考試成績無效或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五年或長期等處理。
投訴舉報電話:0871—63632444、63630349
投訴舉報郵箱:ynrsksw2017@163.com
附件:1全國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
2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云南考區報名誠信承諾書
云南省人事考試院
2021年4月9日
附件1
全國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
(259所)
序號 |
院校名稱 |
序號 |
院校名稱 |
序號 |
院校名稱 |
序號 |
院校名稱 |
1 |
安徽大學 |
24 |
華北電力大學 |
47 |
西北師范大學 |
70 |
河北師范大學 |
2 |
安徽師范大學 |
25 |
外交學院 |
48 |
蘭州交通大學 |
71 |
華北理工大學 |
3 |
合肥工業大學 |
26 |
中國科學院大學 |
49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72 |
燕山大學 |
4 |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
27 |
北京工商大學 |
50 |
中山大學 |
73 |
河北傳媒學院 |
5 |
安徽工程大學 |
28 |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
51 |
華南理工大學 |
74 |
河北工業大學 |
6 |
安徽工業大學 |
29 |
中國傳媒大學 |
52 |
華南師范大學 |
75 |
河北科技大學 |
7 |
安徽理工大學 |
30 |
中國人民大學 |
53 |
暨南大學 |
76 |
河北經貿大學 |
8 |
安慶師范大學 |
31 |
中國政法大學 |
54 |
廣東工業大學 |
77 |
河北農業大學 |
9 |
淮北師范大學 |
32 |
北京中醫藥大學 |
55 |
華南農業大學 |
78 |
戰略支援部隊信息工程大學洛陽校區 |
10 |
北京大學 |
33 |
中央財經大學 |
56 |
廣西大學 |
79 |
河南大學 |
11 |
北京外國語大學 |
34 |
中央民族大學 |
57 |
廣西民族大學 |
80 |
河南科技大學 |
12 |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 |
35 |
西南大學 |
58 |
廣西師范大學 |
81 |
河南師范大學 |
13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36 |
四川外國語大學 |
59 |
廣西科技大學 |
82 |
信陽師范學院 |
14 |
北京師范大學 |
37 |
西南政法大學 |
60 |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 |
83 |
鄭州大學 |
15 |
北京語言大學 |
38 |
重慶大學 |
61 |
南寧師范大學 |
84 |
河南農業大學 |
16 |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
39 |
重慶師范大學 |
62 |
桂林理工大學 |
85 |
河南中醫藥大學 |
17 |
首都師范大學 |
40 |
重慶醫科大學 |
63 |
廣西中醫藥大學 |
86 |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 |
18 |
北京交通大學 |
41 |
重慶郵電大學 |
64 |
貴州大學 |
87 |
鄭州輕工業大學 |
19 |
北京科技大學 |
42 |
廈門大學 |
65 |
貴州師范大學 |
88 |
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 |
20 |
北京理工大學 |
43 |
福建師范大學 |
66 |
貴州財經大學 |
89 |
河南理工大學 |
21 |
北京林業大學 |
44 |
福州大學 |
67 |
海南大學 |
90 |
黑龍江大學 |
22 |
北京郵電大學 |
45 |
華僑大學 |
68 |
海南師范大學 |
91 |
東北林業大學 |
23 |
國際關系學院 |
46 |
蘭州大學 |
69 |
河北大學 |
92 |
哈爾濱工程大學 |
93 |
哈爾濱工業大學 |
121 |
中南林業科技大學 |
149 |
江西師范大學 |
177 |
聊城大學 |
94 |
哈爾濱理工大學 |
122 |
吉首大學 |
150 |
南昌大學 |
178 |
魯東大學 |
95 |
哈爾濱師范大學 |
123 |
湖南工業大學 |
151 |
華東交通大學 |
179 |
青島大學 |
96 |
牡丹江師范學院 |
124 |
湖南農業大學 |
152 |
江西財經大學 |
180 |
青島科技大學 |
97 |
華中師范大學 |
125 |
南華大學 |
153 |
江西理工大學 |
181 |
曲阜師范大學 |
98 |
武漢大學 |
126 |
東北師范大學 |
154 |
南昌航空大學 |
182 |
山東財經大學 |
99 |
湖北大學 |
127 |
吉林大學 |
155 |
贛南師范大學 |
183 |
山東科技大學 |
100 |
華中科技大學 |
128 |
延邊大學 |
156 |
江西科技師范大學 |
184 |
山東師范大學 |
101 |
三峽大學 |
129 |
吉林師范大學 |
157 |
景德鎮陶瓷大學 |
185 |
煙臺大學 |
102 |
武漢理工大學 |
130 |
吉林外國語大學 |
158 |
大連外國語大學 |
186 |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
103 |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
131 |
東北電力大學 |
159 |
大連海事大學 |
187 |
山東建筑大學 |
104 |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
132 |
長春師范大學 |
160 |
大連理工大學 |
188 |
齊魯工業大學 |
105 |
中南民族大學 |
133 |
長春大學 |
161 |
東北大學 |
189 |
山東理工大學 |
106 |
華中農業大學 |
134 |
南京大學 |
162 |
遼寧大學 |
190 |
山西大學 |
107 |
武漢工程大學 |
135 |
南京師范大學 |
163 |
遼寧師范大學 |
191 |
山西師范大學 |
108 |
武漢科技大學 |
136 |
蘇州大學 |
164 |
沈陽師范大學 |
192 |
太原理工大學 |
109 |
湖北中醫藥大學 |
137 |
東南大學 |
165 |
大連海洋大學 |
193 |
西安外國語大學 |
110 |
武漢紡織大學 |
138 |
河海大學 |
166 |
東北財經大學 |
194 |
陜西師范大學 |
111 |
武漢輕工大學 |
139 |
江蘇師范大學 |
167 |
沈陽建筑大學 |
195 |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
112 |
長江大學 |
140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
168 |
沈陽理工大學 |
196 |
西安交通大學 |
113 |
湖北工業大學 |
141 |
南京理工大學 |
169 |
遼寧石油化工大學 |
197 |
西北大學 |
114 |
湖北民族大學 |
142 |
南京農業大學 |
170 |
內蒙古大學 |
198 |
西北工業大學 |
115 |
湖南師范大學 |
143 |
揚州大學 |
171 |
內蒙古師范大學 |
199 |
空軍工程大學 |
116 |
中南大學 |
144 |
中國礦業大學 |
172 |
內蒙古工業大學 |
200 |
陜西科技大學 |
117 |
湖南大學 |
145 |
國防科技大學國際關系學院 |
173 |
寧夏大學 |
201 |
西安理工大學 |
118 |
湖南科技大學 |
146 |
南京林業大學 |
174 |
山東大學 |
202 |
西安石油大學 |
119 |
湘潭大學 |
147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 |
175 |
中國海洋大學 |
203 |
西北政法大學 |
120 |
長沙理工大學 |
148 |
南京郵電大學 |
176 |
濟南大學 |
204 |
西安工程大學 |
205 |
西安科技大學 |
219 |
上海理工大學 |
233 |
西南科技大學 |
247 |
新疆師范大學 |
206 |
西安郵電大學 |
220 |
上海師范大學 |
234 |
西南石油大學 |
248 |
云南大學 |
207 |
延安大學 |
221 |
華東理工大學 |
235 |
西南民族大學 |
249 |
云南民族大學 |
208 |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
222 |
華東政法大學 |
236 |
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 |
250 |
云南師范大學 |
209 |
西安工業大學 |
223 |
上海中醫藥大學 |
237 |
南開大學 |
251 |
昆明理工大學 |
210 |
復旦大學 |
224 |
上海海洋大學 |
238 |
天津外國語大學 |
252 |
云南農業大學 |
211 |
上海交通大學 |
225 |
上海財經大學 |
239 |
天津財經大學 |
253 |
寧波大學 |
212 |
上海外國語大學 |
226 |
四川大學 |
240 |
天津大學 |
254 |
浙江大學 |
213 |
同濟大學 |
227 |
成都理工大學 |
241 |
天津理工大學 |
255 |
浙江工商大學 |
214 |
華東師范大學 |
228 |
電子科技大學 |
242 |
天津師范大學 |
256 |
浙江師范大學 |
215 |
東華大學 |
229 |
四川師范大學 |
243 |
中國民航大學 |
257 |
浙江理工大學 |
216 |
上海大學 |
230 |
西華大學 |
244 |
天津商業大學 |
258 |
杭州師范大學 |
217 |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 |
231 |
西南財經大學 |
245 |
西藏民族大學 |
259 |
浙江財經大學 |
218 |
上海海事大學 |
232 |
西南交通大學 |
246 |
新疆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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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云南考區報名
誠信承諾書
報考人員姓名: ,身份證號:
現戶籍所在地: 。
年取得 專業 (大專/本科等)學歷,從事專業工作共 年。
本人畢業證書編號: 。
社會保障卡個人編號: 。
現報考 年度 考試,考試級別為(考全科/免 科),考試專業為 。
考生承諾 |
本人已認真閱讀考試公告及《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書》,本人鄭重承諾:已經知曉規定的證明義務、證明內容和報考條件等告知事項,已經符合告知的報考條件和要求,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本人愿意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并自愿接受相關處理。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 |
單位審核 |
該考生填報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有效。
經辦人:
年 月 日
(單位蓋章) |
注:表格內考生、經辦人應簽名,單位應蓋章,否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