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設施操作證 在新出的國家職業技能標準《消防設施操作員2019版》中,原來的建(構)筑物消防員改為了消防設施操作員。并將證書項目分為了消防設施監控操作和消防設施檢測維護保養兩個項目。新政策明確要求了監控
一、消防設施操作證
在新出的國家職業技能標準《消防設施操作員2019版》中,原來的‘‘建(構)筑物消防員’’改為了‘‘消防設施操作員’’。并將證書項目分為了‘‘消防設施監控操作’’和‘‘消防設施檢測維護保養’’兩個項目。新政策明確要求了監控和操作設有聯動功能的消防中控室和從事消防設施檢測維保的人員都必須持有中級及以上證書。對于不符合條件的單位和人員,要依法處罰,并督促單位調整具備崗位技能的人員上崗,確保消防設施正確運行,切實提高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維護消防安全形式穩定。
二、消防設施操作證的重要性
首先,持證上崗是對專業技術人員實行的崗位管理制度。它對崗位從業人員職業技能提出最基本的要求,即崗位任用的資格條件;統一從業人員資格的準入條件,對專業人才隊伍建設進行統籌規劃;消防設施操作員持證上崗是企業單位對消防責任落實到位的體現。
2021年云南省“雙隨機、一公開”消防檢查著重檢查消防操作員持證上崗,對于不符合相關要求的單位企業將會責令改正并依法罰款。
近日,應急管理部公布《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在法律責任一章中,新增了七項消防行政處罰。消防控制室未按照規定落實值班制度、值班人員無證或證不符合要求的情形,將受到罰款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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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增的七項消防行政處罰
第四十七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對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在高層民用建筑內進行電焊、氣焊等明火作業,未履行動火審批手續、進行公告,或者未落實消防現場監護措施的;
(二)高層民用建筑設置的戶外廣告牌、外裝飾妨礙防煙排煙、逃生和滅火救援,或者改變、破壞建筑立面防火結構的;
(三)未設置外墻外保溫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標識,或者未及時修復破損、開裂和脫落的外墻外保溫系統的;
(四)未按照規定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備相應條件的人員值班的;
(五)未按照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的;
(六)因維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設施未進行公告、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落實防范措施的;
(七)在高層民用建筑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拒不改正的。
2、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簡選):
(1)應實行每日24 h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于2人,值班人員應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職業資格證書;
(2)實行每日24h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通過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持有初級技能以上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
(3)每班工作時間應不大于8h,每班人員應不少于2人,及時記錄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設備的火警或故障情況。
3、什么是不具備相應條件的人員值班(簡選)?
(1)按照《消防設施操作員》國家標準,在消防控制室值守的人員應持有中級(四級)及以上級別消防設施操作員(監控操作方向)職業資格證書;
(2)按照《消防設施操作員》國家標準,應配備不少于3名高級及以上消防設施操作員資格證書人員,且持有中高級消防設施操作員資格證書的總人數應不少于6人/消防控制室。
4、怎么處罰
(1)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
(2)對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所謂經營性單位,指的是企業單位,比如高層商場、高層醫院、高層綜合樓等,物業(保安)公司負責管理消防控制室時,可能要適用這個。
(3)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比如住宅、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的高層建筑,自己管理的。
三、培訓與考試
目前,我們采用的是線上加線下的培訓方式,學員首先通過下載設計APP登錄賬號學習,有完整的理論題庫和實操視頻來進行反復練習,最終保證考試通過率。(線上58個學習課時+線下培訓3天)
四、發證部門
老版的建(構)筑物消防員證書上分別是人力資源部、公安部消防局以及省消防技能鑒定中心三個部門聯合發證;新版的消防設施操作證則是人力資源部、應急管理部以及省消防技能鑒定中心發證。
五、證書使用
1、在取得消防設施操作證后,企業單位攜帶證書到當地公安局進行備案和注冊后,證書方可生效使用。
2、目前國家對于考取《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有優厚的技能補貼政策,以單位形式購買失業保險滿一年的個人在取得證書后可以通過辦理相關手續申請技能補貼。
3、目前云南地區中級證書缺口很大,因此持有中級證書的人員可全職、兼職或者掛靠。
1、 應急管理局(原安監局)特種作業操作證:低壓電工、高壓電工、焊工、高處作業、制冷與空調作業證、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以及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金屬非金屬礦山(地下礦山、露天礦山、小型露天采石場)、煙花爆竹經營/生產單位、金屬冶煉單位、煤炭生產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
2、市場監督管理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證證: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叉車司機、電梯安裝修理、鍋爐作業、起重機司機、壓力容器等;
3、住建廳證:建筑電工、建筑焊工、架子工、普工、塔吊、信號工、安全員A/B類等;
4、國家職業技能等級證(初級,中級,高級,技師,高級技師):健康管理師 、保育師、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 、電工 、育嬰師、茶藝師 、評茶員、養老護理員、電子商務師;
5、學歷提升:在職人員大專、本科學歷提升(成人高考、開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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